锚杆计技术要求 | |
发布时间:2020-09-08 16:13:00 浏览次数: | |
锚杆计技术要求: 一、锚杆计环境条件: 1、锚杆计正常工作条件: a)环境温度: -25℃-+60℃; b)环境水压力: 0MPa-0.5MPa; 2、锚杆计正常试验条件: a)环境温度: +10℃-+30℃; b)相对湿度: 15%-75%; c)大气压力: 86kPa-106kPa; 3、仲裁试验条件: a)环境温度: 20℃土2℃; b)相对湿度: 15%-75%; c)大气压力: 86kPa-106kPa; 二、锚杆计储存、 运输的限环境: 温度产品的储存、运输允许的限环境温度为-30℃-+70℃; 锚杆计压力性能参数: 1、小读数f: 锚杆计的小读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 2、0℃时自由状态电阻比Zo,锚杆计在0℃时的自由状态电阻比zo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 3、端基线性度误差c: 锚杆计在测量范围内的端基线性度误差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士2%。 4、滞后al'锚杆计在测量范围内的滞后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1%; 5、不重复度a": 锚杆计在测量范围内的不重复度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1%; 三、锚杆计温度测量: 误差锚杆计的温度测量误差不应超过士0.5℃。 四、锚杆计绝缘电阻: 在下列条件下锚杆计的引出导体与仪器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均应大于50MQ: a)在温度为0℃的冰水中; b)在温度为60℃的水中; c)在压力为0.5MPa的水中。 五、锚杆计过范围限: 1、压力过范围限: 锚杆计应具有表1规定的过范围限测量能力。在此范围内,锚杆计的压力输出校准曲线应满足如下要求: a)端基线性度误差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土2%; b)滞后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1%; c)不重复度不应超过满量程输出量的1%。 2、温度过范围限锚杆计应具有承受-30℃-+70℃的温度过范围限能力,当环境条件恢复至正常试验条件后,其性能仍应符合二、三、四的规定。 六、锚杆计温度修正系数b: 锚杆计经温度修正后的校准曲线(因温度变化所引起的压力测值的系统误差与温度之间关系的曲线),其端基线性度误差以电阻比值计,不应超过士0.02%; 七、锚杆计稳定性要求: 1、高温稳定性: 锚杆计在经受环境温度为+60℃,历时20天的高温试验后,其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: a)实测0℃电阻值变化量不应超过士0.1Ω; b)小读数的相对变化量不应超过士2%; c)绝缘电阻仍应符合四的规定; 2、稳定性: 锚杆计在经受加压至测量范围上限值,卸荷至零负荷的20次循环后,其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: a)实测0℃电阻值变化量不应超过土0.12; b)小读数的相对变化量不应超过土2%; c)绝缘电阻仍应符合四的规定。 八、耐运输颠振性能: 锚杆计在运输包装的情况下,应能承受加速度为3g,历时2h的运输颠振试验。试验后,其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: a)实测0℃电阻值变化量不应超过士0.1Ω; b)小读数的相对变化量不应超过士2%; c)绝缘电阻仍应符合四的规定。 九、外观要求锚杆计的外表面不应有锈蚀,引出电缆及外皮完好无损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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