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用锚杆测力计试验方法 | |
发布时间:2020-09-17 16:21:00 浏览次数: | |
矿用锚杆测力计试验方法: 一、矿用锚杆测力计试验环境: 1、试验条件: 除有要求外,试验按本标准5.1.3进行; 2、试验设备: a)1级材料试验机; b)弦式测量仪表; c)100V绝缘电阻表; d)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; e)恒温水槽; f)压力容器; g)冰点槽; h)振动试验台; i)游标卡尺。 二、矿用锚杆测力计外观及结构: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,用目测及游标卡尺检验,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.2的要求; 三、力学性能指标: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,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放在材料试验机上,试验前需对锚杆计预压3次,预压压力应大于矿用锚杆测力计额定压力的20%。预压时应缓慢施压且在达到压力时保持1min,预压完成后,矿用锚杆测力计应静置3min再进行正式率定。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满量程压力按20%分挡,从零开始,逐级施加压力至满量程压力上限,再逐级卸荷至零,用钢弦式测量仪表测量矿用锚杆测力计及各应变传感器的输出值,并记录各挡位的压力标准值及对应的输出值(频率模数),如此共进行3个正、反行程的测量。按附录A计算矿用锚杆测力计及其传感元件的分辨力、小读数,以及矿用锚杆测力计的非线性度(或拟合误差) δ、不重复度δ、滞后δ和综合误差δ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3.2、5.3.3的要求; 四、矿用锚杆测力计绝缘性能: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,用100V绝缘电阻表测量矿用锚杆测力计引线电缆与密封壳体间的绝缘电阻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4的要求; 五、矿用锚杆测力计防水密封性: 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放置在压力容器中加水压至规定压力值,保持2h, 然后用100V 绝缘电阻表测量引线与密封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5的要求; 六、矿用锚杆测力计温度修正误差及温度测量误差: 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放入冰点槽或恒温水槽内,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放置在矿用锚杆测力计附近,分别在0、20、40、60C时进行试验。试验箱以不超过1C/min 的变化率升温,到达每挡温度并稳定后各保温2h,记录测力计的温度值和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读数,同时记录测力计的输出频率模数。按附录A给出的公式计算温度修正系数及误差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6的要求。比较矿用锚杆测力计的温度测值和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读数,其温度误差应满足本标准5.3.4的要求。 七、矿用锚杆测力计过范围限: 将矿用锚杆测力计加压至表1规定的过范围限,按本标准3的方法进行力学性能试验,并按附录A计算锚杆计的分辨力、非线性度(或拟合误差) δ、不重复度公、滞后δ、综合误差δ,以及各传感元件的分辨力和正常测量范围的满量程输出互差,其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7的要求。 八、矿用锚杆测力计稳定性: 1、矿用锚杆测力计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静置30天,按本标准3的方法进行分辨力试验,扣除温度因素的影响后,其静置前后的分辨力相对变化量应满足本标准5.8.1的要求:按本标准4的方法进行绝缘性能试验,其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4的要求; 2、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,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放在材料试验机上,从零开始,施加压力至满量程压力上限,保持1min,再卸荷至零,如此循环10次后,恢复自由状态并静置2h,记录锚杆计在加、卸荷前后自由状态F的输出值,按附录A计算矿用锚杆测力计零点漂移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8.2 的要求。然后按本标准3、4的方法进行锚杆计的力学性能及绝缘性能试验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3.2、5.33. 5.4 的要求。 九、耐运输颠振性能: 将矿用锚杆测力计按运输要求包装好后,直接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,对加速度、频率和时间进行运输颠振试验,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.9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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